十九岁
-----正文-----
那时范明哲才刚刚十九岁,是专科的第二年,也是临近外出实习的一年。
十九岁的阿哲还来不及像同龄人那样思考该买哪款上新的鞋子,周末要不要去球场打球,是不是该学个乐器方便追女生的欢心。向来不被偏爱又缺少钱财的他,满脑子里都只有一件事——我太糟糕了,得足够努力,才能配得上田恬,才能养得起田恬。
所以他总是在不停的打工,以及学习有用的技能。
他翘掉自己专业不重要的课,去给隔壁甜点的纨绔同学替课,用尽所能去学他们专业的技能。幸亏两专业之间只有公共基础才是相同的老师,不然他迟早要穿帮。
于是,他几乎在每一个黄昏,背着白大褂和室友一起去实验楼,在天彻底黑透以后,最早一个做完实验,继续背着装了白大褂的书包,骑自行车去校外的一家小吃店,作为正式员工的厨师下班了,他接着厨师工作,颠着锅,闻着呛人的油烟味,一次次在那个九平米大的房间里将食物放进可降解纸碗里,再等着老板娘把纸碗送到外卖机器人的手里。
十点钟,第一份工作下班,他再急匆匆地裹着油烟和食物的味道,去另一家甜点店,给甜点师打下手,一起备好第二天需要的材料。未经烘焙的雏形被放进保鲜里,他捏着肩膀,在凌晨二点钟时骑自行车回到学校西墙,然后扒着墙头跳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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