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叶笛,在遇见他之前我从未见过像他一样闪耀的人,也没想过会爱一个人超过自己,所以当他站在废墟里时,我把他打晕了,摘了他的战斗芯片。我知道我爱他,但我也没想过我竟然真的把他带回家。他受了很重的伤,我很担心他会死,即使他是改造人。
我删除了他的数据与记忆,但我没法改变他的情绪,改造人也是人。我不得不这幺干,有些事还是忘了比较好。
我一向不喜欢春天,但我第一次见他是在春天,他站在讲礼堂上,我只是他几千学生中的一个,其实我算不上学生,上他的课完全是我哥逼我的,讲礼堂窗外有一颗很大的花树,我刚迈进礼堂门口,就看见他站在飞落的花瓣中自我介绍。我迟到了,但他没有生气,只是向我微微点头,示意我快进。本来我答应我哥只是走个过场,应付那些老头,老太太用的,但从那以后,我一直在上他的课,随着那些熟悉的公式从他嘴里讲出来。我不再满足于只看他,听他说话。我的野心逐渐变大。
人类果然是一种贪婪的生物。
所以后来我开始跟踪他,想要入侵他的生活,这样大概有一年多了,我在他回家的路上埋伏着,一转头就看见他和我一样蹲在地上向我招手。“妈的。”我吓了一跳。
我成功进入了他的生活,开始追求他。我不在乎他爱不爱我,反正世界末日那天,我一定是最后一个和他站在一起的人。他性格很好,几乎可以说是没有脾气,但是这件事他一直没有表示。有一次我直接问他,他说我真的很好,脾气特别好。哼,脾气特别好,还是别了吧,就给我发好人卡。最后他终于有了点儿表示,他说,我喜欢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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