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敲下正文完三个字,爽的我在屋里转了几圈,看着屋外郁郁葱葱的梧桐觉得心情极其美好。
写长一点的小说就很容易后继乏力,也很不容易保持状态,在中后段的时候,我每天都想写完结作话,毕竟那个时候,正文内容两位主角已经在我脑子里演完了,甚至连番外都演起来了。
但我深知,如果那个时候我写了完结作话,哪怕只是这四个字,我都很有可能给不了他们一个完整的结局。
那段时间,我总觉得完结作话有很多要说的,可真到了这个时候,又怅然若失,空落落的,不知道说什幺。
完结章刚好一百,但其实这章有三千多字,比我正常的章节要多一点,因为我不想在一百零一章的完结,多少沾点强迫症。
这本从过年期间一直陪伴我到论文结束,可谓是和我论文抢时间写出来的,当然,也正是因为戈锋和柏老师的陪伴,让我在被论文搓磨的时候还能有点热情。
戈锋和柏老师,越写越爱,他们很早就从文字里活过来了,对话完全是他们自己说出来的,我就一纯史官。
哦,还是那种笔力不行的史官。
他们有很多场景演给我的时候,我蒙在被子里痛哭,但文字连一半都没写出来。
鞠躬道歉,对不起。
每次遇到这种自己很爱的主角,都恨不得扇自己两巴掌,自己写的什幺玩意!
说到这,我觉得这个名字,也很……什幺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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