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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对原告所出示关于被告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证据,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但关联性有异议。”本以为是四面楚歌的境地,金恺琛的律师却慢条斯理地镇定质证,“我方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被告并非限制原告人身自由,而是对原告进行看护管理。”他说着,便从堆叠在桌面上的文件中,清理出证据材料。
“不用说了。”金恺琛倏然打断了自己律师的抗辩,“休庭调解吧,我同意按连恩的诉讼请求离婚。”他冷漠得近乎残酷的语调,令我甚至怀疑产生了幻听。
“说下去。”然而连恩不依不饶,哑着声音一字一字地命令金恺琛的律师。
金恺琛的律师面露难色,侧头看向金恺琛。
“我方对原告的证据三性无异议,没有证据出示,同意原告的一切要求和原告离婚。”金恺琛无动于衷,利落地复述了自己的决断。
我扭过脑袋向后看,以眼神询问法官的意见。
法官若有所思地沉默片刻,敲击法槌,朗声宣布:“现在休庭,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得到指令,我迅速关闭庭审系统,准备制作调解笔录。
“我让你说下去!”这时,连恩突然拍案而起,不顾律师的拉扯劝阻,神色激动地咄咄相逼:“金恺琛,你到底有什么瞒着我!”
金恺琛对连恩的质问充耳不闻,径直向我交代:”对于调解书的内容,我有一个要求,连喜的身份依然是我和连恩的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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