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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以为连恩的离婚案,在与金恺琛见面前都不会有新进展,正专心致志利用工作空闲时间学习《民法典》时,一通意想不到的电话,拨进了我们办公室。
来电的人,是连恩的母亲——连美心。
从婚姻家庭法的角度,婚姻只是伴侣两人间的事情,第三人就算是父母,也不得干涉婚姻自由。但我国是个人情社会,在婚姻这件事上,实在很难以用法律的条条款款来约束父母对子女婚姻幸福的担忧之心。在处理离婚案时,只要当事人愿意,我们也会向他们父母了解情况,听取长辈的意见。
于是,当我向法官转述完和连美心的通话内容,她当即决定前往连美心家中,取一份连美心的询问笔录。
连恩的案子很特殊,他的知名度太高,一言一行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特别是本案极有可能驳回他的诉讼请求,所以我们必须办得滴水不漏,才能避免落人口实。
在院里的车辆驶向连美心位于半山别墅区的豪宅途中,我又情不自禁讲起了那通电话:“连恩的妈妈好像很生气,一直质问我连恩起诉离婚的具体原因。”
“连恩妈妈不是说,金恺琛告诉她,她才知道连恩起诉离婚的吗?自己儿子瞒着自己做了这么大的决定,多多少少都会有些怨气。”法官接话道。
“或许她和我们的想法一样,因为连恩完全没有需要和金恺琛离婚的理由,认为他将婚姻当成儿戏,才会如此生气吧。”我盲目地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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