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我最近想剧情的时候在考虑一个问题,
边缘性行为在大家心里到底算调情呢还是什么东西?
真枪实干这件事情到底在读者心里重要不重要呢?
滑稽.jpg
-----正文-----
快马加鞭的圣旨第二日就到了运河县城。
沅九这天下午同朱温万一起在厅里吃了饭,朱温万马上招来了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几岁的小丫头伺候着。
自己则回了书房查看文书。
小丫头的哥哥在衙门里当差,听说有个伺候未来县令正妻的活连忙将自己的妹子耳提命面的带来了,也算是赚些闲钱。小丫头跟他哥哥一样,是个有眼色的,这会儿看着沅九眼珠子只往茶桌上头的糕点上瞧,连忙用白色的碗碟依样捏了几块,随后哄着她道:“咱去院子里那树底下玩儿吧。”
沅九点头称好,好久没有姑娘跟她一起玩闹,于是连忙提起裙角跟着小丫头坐到了院子那颗杏树下头的阴凉里头。
草地正是茂盛的时候,阴凉下头凉丝丝的,别提多舒服,沅九一坐下就没个正行的躺下去了。
瞅着从树荫里头射下来的阳光,舒服的眯着眼睛,小丫头也乐得清闲捉了一块糕点递给她。她就笑嘻嘻的道谢拿在手里吃起来。
新师爷从前院踱步入了三院的时候,瞥了一眼不远处嬉笑的两个人影,走进书房的时候正撞见朱温万冲着外头的沅九发呆。
小人儿翘着二郎腿露出一段莹莹玉润的脚腕子,红色的鞋子白色的襦裙,漆黑的头发散落在草地上,面上还有几块光斑,将她脸上桃子似的淡色绒毛都照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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