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先避雷:三观不正!攻受都是病态痴汉!不要代入现实!
尝试写第一人称,换换风格,娇客完结了再来写这篇,先放短小一章。正文攻第一人称,彩蛋受第一人称。感觉很像双方在写爱情日记,所以就让我们来解密爱情故事吧~(不是)
-----正文-----
九点,我回来得有些迟了,和客户吃饭听他们说假话真话,我错过晚上倒垃圾偶遇他的机会。
他今天不会再出门了,可我只有一点遗憾。我想方设法和他用最自然的方式偶遇,但我每个深夜都能见他。错过头盘还有主菜,我已经开始期待。
来不及洗澡,我坐在电脑前,但幻想里我已经和他共浴。他出来了,脚上还有没干的水珠,他总是这样,既不喜欢穿拖鞋,又不肯好好擦干脚背。我想替他吻足。
他脚背还是红的,那上面布结静脉血管,它结网,结这世界上最可怕的蛛网。我被困,还觉得他这时脚背的红与青,是搭配得最好看的颜色。是玛瑙和翡翠。
我解下领带和皮带,画面里他解下睡袍。
他好喜欢白色,睡袍要白色,内裤也钟情白色。他手伸进内裤,风情的眼睛半阖着,不知道在想什幺。如果在想某个人,我恐怕嫉妒得发狂,我希望他只是发呆。
因为他不会想我,所以我自私希望他所有人都不想。他又没开色情片,心里不想一个人,要怎幺自慰。但我情愿他就这样,孤傲得像一只天鹅,梳理羽毛也是孤芳自赏。所以他的世界里,自慰可以和吃饭喝水一样平常,不需要特别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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