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终于完结了。
去年八月开始写,转眼已近十一个月了。
刚开始只打算写一篇PY交易小黄文,搭一个穿书的皮而已,然而就像史蒂芬·金说过的:
“小说就像地底的恐龙化石,作家只是负责把它挖出来。”
当我真的开始着手去挖这个故事的轮廓的时候,一时半会儿都无法收手了。
中间也招致了不少批评,因为作者觉得可爱的东西,并不是所有人都觉得可爱的。
中间停更那两个月,一度真的想忘了这篇文,换一个爱好。因为连着写了十个月,我还有全职工作,几乎放弃了大部分娱乐时间,而这本书给我带来的金钱回报如果按每小时来换算的话,赚得比晏宁在旅馆打工还不如(lll¬ω¬),说实话,还不如我去楼下商场门口兼职发传单。
所以,我一度产生了不少困惑,觉得我写它干嘛?都不火哎,而且大家都在批评我。
停更的那段时间,我整天看心理自助书籍,还有哪本跟积极心理学无关的书没被我翻过呢?[笑]
但这一切都没有解决我的问题——我还是想把这块化石挖出来,但是却又一直拖延着不做。
直到有一天,我翻到了一本哲学书(忘了名字),看到一段话——读者有拒绝理解的权利,有不买账的权利,有批评的权利;不管这本书是不是作者在牢里面、用淌着鲜血的手指头写在衬衣上的。这是两码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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